巴马瑶族自治县电子商务办公室
巴电商[2018]8号
关于开展电子商务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
各电子商务企业、经营主体:
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工作是商务部门按照职责,对平台类、应用类、服务类电子商务企业进行认定备案,从而更好地实现服务和管理,商务部门将对已备案的企业及时发布政策信息、行业动态,分类指导,跟踪服务,择优予以重点培育和政策扶持。经研究决定,即日起将对全县电子商务企业、个体网商(网店、微店)、物流快递企业开展备案登记工作。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备案范围及方式
1.凡在巴马县范围内开展网上营销及关联业务等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、个体,都可以在巴马县电子商务办公室(以下简称电商办)进行备案登记。
2.第一批电商企业备案集中办理工作计划在2018年12月10日前完成。电商办今后对企业认定采取日常申请,即时受理的方式。认定为电子商务企业是今后申报示范企业(基地)、扶持项目的首要条件。
二、备案流程
提供网上办理和纸质材料两种方式,由企业自行选择其中一种方式。
1.网上备案方式:请扫码登录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和上传营业执照、平台网店首页和后台截图等。
2.纸质备案方式:企业填写附件《巴马县电子商务企业认定申请表》,连同营业执照、网店首页和后台截图等材料,报送电商办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所有备案登记的电商企业、个体网商、物流快递企业将统一纳入巴马县电子商务企业库。今后凡申报电商项目资金支持的企业必须在企业库之内,没有入库则无法享受。
2.已享受过政府资金扶持的电商企业必须进行备案登记。
3.县商务部门将对备案的电商企业实施分类指导,动态管理,跟踪服务,择优予以重点培育和政策扶持。
四、地址及联系方式
报送地址:巴马县电子商务办公室(巴马县民族路4号电子商务产业园内)
联 系 人:黄尚兴
联系电话:13977835553
邮 箱:bmxdsb@163.com
附件:巴马县电子商务企业备案登记申请表
特此通知
2018年11月13日